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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文化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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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古政办发〔2016〕8号)的有关要求,古县文化局就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安排部署了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程序、审查、批准、联系人和经办人,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上传管理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分门别类、认真编制

我局根据文化局工作的基本职能,结合我县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分门别类,搞好梳理,认真编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山西新闻网、文化临汾、古县新闻、图书馆、文化馆微博、微信服务平台发放文件等多种形式公开,方便群众及其他组织查询。主管领导严格把关,对需公开的内容按规定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完整,界定范围准确。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发布新增的政务信息。

(三)把握原则,定时公开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注意坚持原则,主动适时公开文体方面的有关政务信息,坚持及时原则,及时公开新颁布的文体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文体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公开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及办事程序和审批权限,让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不但了解政策,还知道如何办理文化经营许可的有关程序、步骤及做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6条,占总条数的13.6%;政策法规信息2条,占总条数的4.5%;行政职权信息5条,占总条数的11.4%;工作动态类信息31条,占总条数的70.5%;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由于我局加强工作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全年未发生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收费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共产生支出费用主要用于图书馆、文化馆网站维护与宣传材料打印。全年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需要边工作边总结。

二是操作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进度造成一定影响。

(二)改进措施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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