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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文物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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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按照有关规定,立足部门职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导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安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由一把手亲自审查把关,充分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三进一步从公众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及时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统计,2018年共主动公开信息3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条,占3%;工作动态类20条,占63%;决策类6条,占19%;行政职权类5条,占16%。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政务活动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在2018年初就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计划,成功举办了第十一届牡丹文化旅游节,超额完成了全年旅游总收入,完成了脱贫攻坚年度工作任务,确保了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稳定,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息质量不高、报送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以后我局会加强这方面的业务培训,争取质和量的共同进步。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重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财政预决算、市场监督、人事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对乡村旅游、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对外公开。2018年,我局发布重点工程工作信息2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对旅游经营服务、文物安全等信息进行公示;对行政督查整改信息进行公示。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文物旅游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众和游客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县文物旅游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二是继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将政务公开融入政务运行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文物旅游重要政策、进展成效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三是优化公开渠道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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