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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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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公布古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古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7—8323148。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健全机制,规范流程,认真及时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将2018年度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安利锋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古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我局明确并细化局机关各股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内容涉及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机构职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我局决策等方面。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要求公布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材料按时报送政府信息网站。对于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除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还通过发放宣传单、在对外政务公开栏以及电视媒体、古县普法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此项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的探索力度。

二是根据我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为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古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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