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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公布古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古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7—832314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健全机制,规范流程,认真及时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将2019年度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安利锋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古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我局明确并细化局机关各股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等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三)拓宽渠道,及时公开。我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和单位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今日头条等新兴信息渠道,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55 | 55 | 5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的探索力度。
二是根据我县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为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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