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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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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以提高职能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重点,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成立了由李滨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股室提供信息,由局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主要公开内容包括:职责、任务及履行情况;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办事纪律,廉洁规定;执法、执纪、收费、罚款的依据和标准等。

公开形式:设立了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开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重要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功能,使群众可以全面了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最新政策以及办理相关业务流程等。

三、政府信息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按照“结合实际、科学分类”的要求,我局结合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和业务情况,对政府信息重新分类,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尤其重视“信息公开”中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等项目的编辑、整理,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实际情况,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补助标准、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以及各类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长期向群众公开。

三是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及时上传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在“阳光农联网”主动及时公开发布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需要咨询处理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我局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民政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从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人员紧缺,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三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力指导下,加强对局机关全体干部,特别是各股室信息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制度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体制,确保信息工作常规化、规范化开展;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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