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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古县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抓信息公开
我局领导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做好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工作成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工作力量。另外,明确1名专职人员与县政府网站进行对接,实时动态更新民政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民政信息,更便捷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建设,确保规范运行
为了推进各项政策公开透明运行,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我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系列制度《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舆情回应制度》等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做了细致的规范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保密审查工作,加强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制度上消除泄密隐患。
(三)突出业务重点,打造阳光民政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相关信息公开的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强化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和政务信息权威发布,推进阳光政府建设。重点做好民生事项、政策文件、社会救助、提案建议、慈善一日捐、人事信息等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健全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神,及时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并对现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活动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同时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针对民政专项资金、民生工程等到乡镇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民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切实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全年共评定农村低保对象1183户2347人,发放补贴832.6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72户295人,发放补贴157.9万元,提标补发47.02万元;临时价格补贴79.67万元;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特困人员免费用电进行电价补贴发放10.07万元;临时救助下拨各乡镇备用金63万元,共救助1731人次,发放40.4万元;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金486.3万元,照料护理费95.4万元,临时价格补贴22.2万元;按时为16名孤儿发放生活补贴24.2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名(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共发放1.8万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为重度残疾人1361人、困难残疾人722人,共发放护理补贴77.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65万元;按政策要求及时发放低保户中的高龄老人健康补贴130人6.9万元、失能老人护理补贴63人6.17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工作效能。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并没有专职工作团队,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落实还有所欠缺,信息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目前各科室能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任务,但是只是浮于表面,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全面的、系统的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只注重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少公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应对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全体民政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夯实队伍建设。以提升民政干部业务素质为目的,加强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内容,进一步提升在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完善与更新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三)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性,抓好民政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古县民政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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