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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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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报告内容由贯彻落实2018年信息公开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以及2019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及推进方式等。

一、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我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通过我局政务网站的专栏集中、全面地公开各单位办事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表格获取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关键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

(三)拓宽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积极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和便民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互联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取得的成效

我局主要通过一网通一次办、政务信息平台、公安微博、微信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县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我局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发挥便民服务在线平台及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在线、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使便民服务在线、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我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据统计,2018年至今,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123条,向市局宣传处上报信息85条。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局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四是进一步优化公众查阅点设置。我局除在出入境、交管和信访办等部门对外办事窗口设置集中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外,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优化、调整、增加警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根据需要在派出所、车管所以及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三、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公安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也带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整体上台阶。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制约工作发展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很大一部分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仍停留在传统警务模式上,工作方法相对单一,没有注重通过新兴媒体和新兴平台的扩大公开信息知悉范围,工作受众面较窄。二是队伍建设仍待加强。经过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团队有所加强,但人员数量与工作需求相比仍显不足,对工作人员系统性、规范性的培训仍待提高。三是运行机制有待完善。还需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

四、2019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等内容

(一)总体要求

2019年,我局将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实行排名通报,形成全警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面,及时公开有深度、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规范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合理科学归类,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掌握各类信息提供便利。

(二)目标任务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为中心,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三)具体措施及推进方式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手机短信、微信的传播优势,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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