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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关于古县光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玻璃微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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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古县光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玻璃微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古县岳阳镇槐树村)

邮编:042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古县光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玻璃微珠生产线建设项目

临汾市古县古阳镇白素村东北600

古县光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中清沐泽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5220日对本项目予以了备案,项目代码:2502-141058-89-01-719345。本项目占地面积1.58亩(1050m2),建设1万吨/年玻璃微珠生产装置,1000型焙烧炉窑生产线2条,玻璃微珠生产车间1座,成品库房1座以及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项目运行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振动筛分过程会产生粉尘,振动筛全封闭,产生粉尘点在振动筛出料口,每个振动筛设置1个集气罩,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受料仓设置集气罩,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限值;2个焙烧炉采用纯氧燃烧,焙烧炉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工艺,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限值。另外在排气筒设置1套氨逃逸监测分析仪,用于监控出口氨逃逸浓度,从而合理调整NH3/NOx摩尔比,最大程度减少氨逃逸量。采取以上措施后,设计氨逃逸最高水平值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要求。生产车间全封闭车间,地面硬化,进出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设置的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堆肥焙烧炉冷却循环定期排水、制氧系统冷却循环定期排水通过罐车送给厂区西南侧山西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原料煤场洒水抑尘;脱硫系统定期排水通过罐车送山西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一座两级沉淀+一级清水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弹性连接,厂房隔声,空气压缩机组进口安装消声器。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车间无组织沉积灰,收集后外售,脱硫石膏外售建材厂,空分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项目采取网络进行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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