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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水利局关于古县洪安涧河北支县城上游段治导线复核成果的公告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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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源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晋水河湖便﹝2022﹞73号)的工作要求,对古县县管的洪安涧河县城上游段河道划界范围进行复核是十分必要的,复核起点为源头(桩号0+000),终点为岳阳桥(桩号28+100)总长28.1km。目前,古县洪安涧河北支县城上游段治导线复核报告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因地制宜

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工程立项审批文件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按照符合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实际的要求,尊重历史、考虑现实,因地制宜确定河道划界原则和标准。

(二)全面协调,统筹兼顾

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要求,协调防洪、排涝、灌溉、供水、水力发电、文化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逐步解除河道与社会经济社会建设之间的矛盾,合理划界确定河道范围。

(三)尊重现实,合理保护

尊重既有事实,对现有堤防的河段,满足规划治导线要求的,管理范围边界线为现有堤防背水坡坡脚向外水平延伸5~10m处,现有堤防不满足治导线规划要求的和无堤防河段,边界线应按以治导线为临水控制线修筑堤防的情况,充分考虑堤防设计底宽和护堤地的宽度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完成的河道,将河道两侧已规划的生态项目划入河道管理范围边界线内。

二、复核范围

复核范围起点为源头(桩号0+000),终点为岳阳桥(桩号28+100)总长28.1km。

三、划界标准

古县洪安涧河北支县城上游段,河道长28.1km,调整段洪水标准仍采用原治导线规划的20年一遇洪水标准及洪水计算成果。

四、管理范围

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以治导线向外水平延伸5m,若向外水平延伸不足5m处为公路、村庄外围、厂矿边墙等,则河道管理范围控制线为公路边,村庄外围、厂矿边墙等

五、土地面积

复核后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面积成果为:天然水面线以内面积19.21km²,治导线以内面积为19.28km²,管理范围线以内面积为21.93km²,治导线与管理范围线之间面积为2.65k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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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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