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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关于临汾市新汇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特种微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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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临汾市新汇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特种微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汾市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岳阳镇槐树村)

邮编:042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汾市新汇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特种微纤维项 目

临汾市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涧河工业园区岳阳镇泽坡子沟村西北85m

临汾市新汇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中环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

项目在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进行备案,项目代码为2312-141058-89-01-687061。项目占地面积23586.16。建设规模为年产特种微纤维2.4万吨。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综合车间,综合库房,租用的办公用房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06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均采用吨袋储存在全封闭的原料库内;项目所有皮带输送机均采用封闭式输送廊道,且皮带机均位于全封闭厂房中,皮带跌落点采取移动式洒水设施洒水,并尽可能降低跌落高度,减轻扬尘;料块车间上料粉尘和搅拌混合工序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两条生产线共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2根排气筒;2台全氧玻璃炉窑所用燃料为天然气,本项目燃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由1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成型、收集工序燃料为精脱硫后的焦炉煤气,集棉废气经过旋风除尘、水幕喷淋和网笼沉降收集棉尘后排放。

本项目全氧玻璃炉窑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临汾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案》(临气指办气〔201921号)中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其余工序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的排放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水幕除尘系统喷淋量较小,喷淋后不形成浆液,废液随棉尘和废气全部带走,在沉降室底部设置围堰,防止漫流;生活污水经管网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尚未建成,过渡期间污水通过罐车运至古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置于室内、安装消声器、采用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玻璃灰渣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废丝和玻璃熔渣收集后全部返回池窑炉重炼;废玻璃棉渣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除尘灰全部返回当做原料综合利用;废分子筛全部由厂家回收。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项目采取网络进行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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