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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2022年“禁煤区”“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及其他区域范围的通告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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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2年散煤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2021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及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确定了2022禁煤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其他区域划定范围,具体如下:

一、禁煤区划定

2022禁煤区范围为县域范围内北至槐树搅拌站和晋豫焦化交界,南至岳阳镇偏涧村,东至东山山脊(其中包括:湾里社区相如社区庙沟前沟中沟、后沟、蝎子沟龙岗社区张家沟村、北蝎子沟、东山坡、小河后沟、韩家庄移民新村、槐树村)。西至城区西山山脊(其中包括岳阳社区寺沟龙泉社区西圪垛移民村、神道洼相如社区沟口张庄社区张庄村文意沟五马村沿线居民、偏涧村沿线居民)。禁煤区内全面禁止燃烧、储存、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以下简称禁燃区”)

2022禁燃区范围为沿涧河谷底原S323沿线,北至岳阳镇四羊滩村(古阳镇与岳阳镇交界),南至岳阳镇槐树村“禁煤区”界,东、西分别至山脊。

禁燃区内,单位经营户居民户等所用煤炭燃料必须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即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37%以下的烟煤或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12%以下的无烟煤(GB-34169-2017含硫量0.5%、挥发分12%以下的型煤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5%以下的焦炭含硫量0.5%、灰分10%、挥发分10%以下的兰炭。禁燃区内严禁销售高污染民用燃料。

三、其他地区

禁煤区”“禁燃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居民生活取暖禁止燃用含硫量0.5%、灰分15%以上的煤炭及其制品;严禁储存、销售高污染民用燃料。

特此通告

                            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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