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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住建局、医保局、民政局对乔女士反映问题的回复

2025-04-30
标题 古县住建局、医保局、民政局对乔女士反映问题的回复
写信时间 2025-04-25 回复时间 2025-04-30
请求类型 诉求 回复状态 满意
回复单位 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古县医疗保障局、古县民政局
留言内容 我是乔*心,从2008年到2024年在南垣乡茶坊小学后勤工作,工作16年,于2024年退休,现因家庭陷入特殊困境,特信寻求政府帮助,缓解经济压力。1.住房安置:申请政府保障性住房或廉租房,解决基本居住需求;2.医疗补助:恳请协调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或提供慢性病专项救助;3.生活保障:申请困难退休职工补贴或社会救助。
回复内容 收到县长信箱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就乔女士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回复。经研究,我单位的处理意见如下:1.住房安置:根据《临汾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6〕70号)、《古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古保办发〔2022〕2号)文件规定,公租房申请条件:公租房以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类: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具有当地城镇居民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等于或低于1519元,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二类:城镇中等偏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具有当地城镇居民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等于或低于2417元,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家庭。经与乔女士电话联系,公租房保障范围为县城所在地6个社区户籍,乔女士系南垣乡户籍,户籍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范围。2.医疗补助:(1)针对协调提高医保报销比例问题:医保报销比例为国家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统一制定,个人只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严格按照报销比例及经办政策进行报销。(2)针对提供慢性病专项救助问题:工作人员已与咨询人乔女士积极沟通,乔女士为职工退休,可依据职工慢病政策,递交相关手续经县医院审核通过后,可享受职工慢病待遇。3.生活保障:根据《古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以及医疗救助(包括工会职工救助、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后,扣除社会互助互帮等因素,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过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乔女士是残疾人,全家三口人,女儿已出嫁,两人均有退休工资,在村里有土地4.5亩。家庭收入超过保障标准,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建议由其本人根据临时救助办理流程申请临时救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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