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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农业农村局对孙先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2025-04-05
标题 古县农业农村局对孙先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写信时间 2025-04-01 回复时间 2025-04-05
请求类型 咨询 回复状态 满意
回复单位 古县农业农村局
留言内容 目前我有农业无人机,还有拖拉机,现在托管了老百姓几千亩地,计划做农业一体化服务,今年建厂加购买设备花销太大,询问有没有相关政策扶持补贴
回复内容 收到县长信箱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就孙先生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回复。经调查,孙先生反映的情况核实如下:孙先生在报名2025年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时,未能提供本公司农机车辆的行驶证件,依据2025年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及《2025年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古政办发〔2025〕1号)文件要求,孙先生不符合报名的基本条件,所以未能作为报名主体参加2025年古县托管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经研究,我单位的处理意见如下:根据《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年度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报名主体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报名证件及齐全的农机手续。建议其完善公司所拥有的农机车辆的相关证件及年检工作,报名参与古县下年度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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