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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岳阳镇对赵先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2024-04-03
标题 自然资源局、岳阳镇对赵先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写信时间 2024-03-27 回复时间 2024-04-03
请求类型 诉求 回复状态 满意
回复单位 古县自然资源局、岳阳镇人民政府
留言内容 盛隆泰达1号门马路两侧违规占用耕地,并硬化路面,希望有关部门核查并解决。
回复内容 收到县长信箱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岳阳镇政府就赵先生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赵先生反映的情况核实如下:一、盛隆泰达1号门至省道323之间的土地已经按照土地征收补偿政策与涉及村民签订征地协议并进行了补偿,由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由于上述土地暂未组卷上报省政府审批,目前不能作为工业建设用地。该公司在项目建设中曾临时占用这部分土地作为加工预制场地,我单位联合岳阳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已要求督促该公司拆除临时设施,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在上述地块中未有建筑设施和工业设施,不存在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二、盛隆泰达1号门至省道323之间的道路是在原有乡村道路基础上进行的拓宽硬化,拓宽硬化占用的土地均属于盛隆泰达已征收补偿的土地,同时为了不减少征收土地的面积,该公司在现有道路两旁对原有土地进行扩大整治范围,补充了因道路扩宽硬化占用的土地面积。三、在盛隆泰达1号门外马路一侧,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曾因烘炉作业临时建设气化站,为方便气罐车运输液化气对该地块进行了硬化,2023年我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该地块定性为违法占地,并对该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整改。目前该公司已经根据要求完成整改,并将硬化水泥面进行了破除、覆土。经研究,我单位的处理意见如下:要求岳阳镇政府安排下冶村委会对该区域加强监管,严禁未经审批进行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切实保护耕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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