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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应急局对张先生反映问题的回复 | ||
写信时间 | 2023-08-05 | 回复时间 | 2023-08-10 |
请求类型 | 诉求 | 回复状态 | 一般 |
回复单位 |
古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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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
古县鸿翔煤业王某事件,望相关部门给予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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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针对张先生反馈的问题,县政府成立了由应急部门牵头,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参加的核查组,核查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调取相关影像、调查询问等方式对事件进行核查,王某作业区域及前后100米范围顶板完好,无冒顶、片帮现象,排除瓦斯、水害、顶板、机械伤害等外部因素致其伤害。事件发生后,泓翔煤业成立了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认定造成王某死亡的原因为疾病复发,因病送医期间经抢救无效死亡,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王某家属对其死亡原因无异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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